根据扬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5年3月31日至5月30日对市城控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城控集团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视认领问题,剖析深层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城控集团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城控集团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和专题调度会议,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督查推进,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统筹融合,深化整改成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整改任务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号,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持把问题整改与落实市委重点任务紧密结合,抓住突出问题、解决具体问题、深挖潜在问题,先后制订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规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8项,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时代国企的新使命新定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进行专题学习研讨,2025年共开展交流研讨10次,理论学习更加扎实深入。
(2)将中央、省级层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以及国企改革行动方案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对新时代国企的定位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集团的改革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3)集团党委扎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9次,并将“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并督促子公司严格落实。
(二)关于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方面。
(1)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委会、董事会等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形成集体智慧。
(2)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班子成员的权力和责任更加清晰,避免了交叉重叠和长期分管一个板块的情况。
(三)关于党委会议、董事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权责边界方面。
(1)修订集团《公司章程》《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规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各主体权责边界,并根据新制度合规召开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从制度和执行层面进一步明确集团党委在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秩序,重大事项全部通过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策;2025年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6次,研究讨论集团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议题29个。
(2)完成集团监事会改革工作,集团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加强与外部董事的沟通,在集团董事会召开前1-2周,将议题发给3名外部董事研究审议,2025年,集团召开2次董事会,研究审议27项议题;3名外部董事均结合自身履职、参与决策、提供建议情况,形成2025年度外部董事履职报告。督促设有董事会的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董事会,2025年,集团下属14家子公司召开33次董事会,研究审议议题136个。
(四)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
(1)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400万元以下项目的决策流程和监管要求。修订《集团公司章程》,进一步规范出资人职责、党组织建设、董事会授权管理等方面内容。
(2)成立集团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专班,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善400万元以下项目的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子公司开展2012年11月以来标的额400万元以上招标、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项目底册;梳理统计巡察、审计及信访等途径反映市属国企招标投标领域问题。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善公司承接的相关项目责任人已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终止新能源公司的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招标方式,对于未签订合同的项目立即停止实施,对已实施项目在保障安全、质量前提下抓紧推进,确保早竣工、早投产。
(4)上善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逐步解决项目款项回收问题,建立长效回款机制,确保企业资金安全与良性运营。
(五)关于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方面。
(1)针对股权架构为5级的中法环境公司(实际管理层级为2级),通过把长江水务公司持有的洁源环境公司股权部分转让给公用集团,由公用集团直接控股洁源环境公司的方式,将中法环境公司股权层级提升至4级,目前,已完成股权划转事项,并报市国资委审核通过,集团股权管理层级已压缩至4级,实际管理层级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针对集团子公司多、业务重叠的现象,按照集团三大主业,实施板块化集团化管理,成立了能源集团和市政公用集团;中房公司所属8家子(分)公司已注销7家;玉投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对业务重叠的志城物业公司完成合并。下一步,继续做好中房及其所属剩余子公司的注销工作,吸收合并中燃危运公司,加强成立同类业务企业的审核。
(六)关于考核激励机制方面。
(1)对2025年度子企业负责人考核目标、考核细则进行优化调整,将集团下属子企业划分为建设类、公用类、合资类、市场二类、市场一类等5个类别,平均提升5分经济分值。考核指标新增“盈利能力”单项考核指标,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考核权重进一步向企业经营质态、盈利能力倾斜,提升子企业安管考核分值,同时规定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或有影响的事故(或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处罚的),安全生产考核不得分,考核指标中的盈利能力、市场化转型、安全生产导向更加鲜明。
(2)完善子公司薪酬管理,坚持突出业绩导向、经济贡献和降本增效意识,在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发放工作中,绩效考核最高的子公司正职负责人薪酬比最低的多5.99万元,以“贡献大收入高”的基本原则,合理优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差距。
(3)名城公司及其子公司旅发公司、长乐客栈公司已修订《职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与考核办法,完善部门设置和薪资结构,普通职工工资实现合理平稳增长。
(七)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方面。
(1)制定并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强度目标,明确每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具体比例,2025年,集团投入研发费用1070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546万元。
(2)建立覆盖成果筛选、孵化、落地的全链条成果转化机制,2025年以来,共取得专利等科研成果30项。管网公司水泵运行能耗降低15%,地下管网缺陷识别率提高至90%。
(3)制定《集团科技创新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将研发投入强度、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成效、科研项目完成率等关键科技创新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4)完成《产学研项目工作指引》编制,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从立项、执行到验收的全周期管理体系和产学研项目月度调度机制,集团子公司与河海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项目,2025年新增6类产学研项目,成立1个“产学研教学实践基地”。
(八)关于市场化转型发展方面。
(1)扎实推进嘉诚公司市场化转型,将市场化工作纳入考核激励事项,规范抓好集团内部项目审计工作;完成9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大型国企网站的项目投标,组织前往扬州市区、高邮、泰州姜堰等地区,开展企业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洽谈合作。
(2)中法环境公司制定了《污泥处理业务市场拓展方案》,组建专项调研团队,完成开发区、邗江区、广陵区、高邮等地工业污泥市场调研,形成市场调研报告;完成业务拓展相关制度修订,新增非业务人员拓展奖励机制,调动全员市场拓展积极性;2025年以来,完成晶澳太阳能、远东联石化等20家工业客户走访,与光大水务扬州公司、青岛啤酒、五丰冷食、富春等企业达成业务合作,并签订污泥处置合同,实现新增6家业务客户。
(3)市民卡公司更名为数慧科技公司,调整了经营范围,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工作,2025年较2024年减亏616万元。企业资质申报方面,已取得ITSS运维三级资质,持续推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报工作;主流设备品牌合作方面,积极争取扬州地区品牌一级代理,组建数慧科技公司专职团队,与海康威视签订战略协议;统筹布局集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摸排调研集团及子企业数字化现状,编制完成《扬州城控数据中台项目建设方案》;市场拓展方面,与5家企业达成业务合作。下一步,持续推进企业资质申报、市场化业务开拓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减亏。
(九)关于名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
(1)2025年,名城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内部管理方面,完成名城公司本部架构的调整,出台和完善《部门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协助制定下属子公司考核方案,2025年组织职工专业培训4次。街区管理方面,一是针对东关街疑似转租的情况,要求合同人与工商登记注册以及收款统一,对于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在合同结束后增加房租或者立即清退,必要时公司将以法律手段予以追讨。目前已完成商户提交材料的审核,2户不能提交材料的商铺完成了公开招租。二是定期对商户合规经营进行宣讲,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违规转租等行为的发生。同时完善租赁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三是为充分提高东关街租金收益,将东关街商铺进行分类细化,分别计算出沿街商铺、后进商铺、二楼商户的租金单价,同时委托第三方对京华城、万象汇、平江路等周边市场的租金行情及收缴方式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科学制定实施东关街2026年租金调整方案。
(2)打造扬州古城专属文创产品,和广电合作开发东关街文创纪念章冰箱贴等,已在街区投入自助机器经营。持续丰富文旅项目,引进茶颜悦色等网红品牌,落地AI旅拍、机器人及机器狗互动等项目。丰富“月下东关”特色市集,开发夜游产品,打造“月下东关·啤酒研究所”特色市集,组织举办“月下东关”微LIVE时光音乐会。打造和开发新的文旅项目,开发东关街剧本游项目和小剧场项目。
(3)推进人员优化,遵循人员结构与业务范围相匹配的原则,优化长乐客栈员工结构,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盘活闲置资产,逸圃文化创作项目合作、长乐茶社技术合作、酒店大堂北区(此时咖啡)、华氏园(除客房区域)、长乐一期厨房招商已落地。规范食材管理,2025年餐饮综合毛利率、客房平均出租率较2024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提升。
(十)关于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方面。
(1)明确集团科技创新部为信息化建设牵头责任部门,出台《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含预算审核)、采购、建设、验收、运维、评估、退出等全周期管理流程。对现有OA系统功能进一步开发建设完善,办公流程已全面实现线上运行。
(2)全面清查盘点2020年以来建设的45个系统,制定了系统整合、升级、关停并转方案,已完成数据中台建设并上线运行。
(3)坚持优化功能、避免重复原则,扩大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监管范围,完成2025年项目信息录入;优化“视频监控”模块,增加视频信号源接入,明确项目接入范围,成功接入视频监控2个。合并优化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模块已开放账号权限,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拓展模块已上线运行。
(十一)关于民生领域保供能力建设方面。
召开扬州中燃董事会,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完成项目建设子公司注册工作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已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正完善优化初步设计方案,待方案通过后进行工程招标。下一步,持续抓好项目建设。
(十二)关于停车服务方面。
一是组织对文昌百汇、东关街等停车场员工及承包人进行培训,提升了人员的服务意识、沟通表达与现场协调能力。二是解除彩衣街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租赁合同,由名城公司自营对外开放。三是开放安家巷停车场和大莲花桥停车场地上停车位,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四是与交产签订“一张网一个场”框架协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全部委托交产集团运营,并就赞化巷等3个停车场签订合作协议,规范运营管理。五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了停车场管理薄弱环节,强化落实整改,提升了服务水平。2025年下半年以来,集团管理的停车场有责投诉大幅下降,停车场管理服务持续规范。
(十三)关于供水服务方面。
(1)对供水范围内所有乡镇开展全覆盖式大走访、大排查,已实现乡镇供水服务全覆盖,并向外省市延伸。加强抢修队伍建设,合理调配维修力量,使用GIS等智能化辅助技术手段,认真落实《抢修管理制度》《客服管理制度》《GIS系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实行服务承诺规定时限,2025年下半年以来,未发生有责投诉。
(2)完成年度乡镇供水支管网工程改造工作,有效改善了部分地区水质水压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了漏失率。公道、陈集增压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进一步提升了供水安全性和稳定性,解决了区域内水量水压问题。
(十四)关于燃气服务方面。
(1)成立扬州中燃抢维修中心,建立统一调度、快速响应的抢维修体系;协调扬州市给排水和燃气热力管理中心,组织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培训与考试。增设东区首席国际抢维修夜间值班点,在北山区试行区域化工作模式,提升偏远乡镇抢维修响应速度。
(2)进一步提高燃气安装服务质效,原服务承诺15个工作日完成安装,现调整为城区用户1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乡镇用户12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并严格执行落实。同时,通过适度提高日预约安装量缩短用户安装等待时间,通过提高一次性安装完工率保证兑现服务承诺期。
(3)进一步优化智能表更换相关服务,2025年7月-2026年7月,累计更换63861户,覆盖率达到68.84%。下一步,继续推进智能表更换工作。
(4)推进乡镇天然气管网建设,2025年7月-2026年7月,累计新增覆盖10353户,乡镇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62.62%。下一步,继续推进乡镇天然气管网建设,提升乡镇天然气管网覆盖率。
(十五)关于子企业经营管理方面。
(1)结合分析报告和集团主业改革发展规划,对亏损子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开展非主业、非优势、低效、亏损子企业清理计划,对纳入治理范围5家“两非”企业开展清理:中房公司所属8家子(分)公司已注销7家;玉投公司已完成注销工作;江乡公司股权已划至长江水务,通过增资并筹划产品多样化、拓展销售渠道,争取扭亏为盈;完成汇鑫公司由其母公司汇扬公司吸收合并;志城物业公司已并入城建物业公司。在2025年度子公司考核目标中,增加了亏损治理指标、利润增长指标,要求亏损子公司制定减亏计划。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剩余“两非”企业清理收尾工作,加快中房及其所属剩余子公司注销进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资产处置等遗留问题。同时,重点梳理低效闲置资产,灵活运用股权转让、资产划转、关闭注销等方式,集中资源力量聚焦主责主业,对亏损企业建立扭亏动态监测机制。
(2)加强对亏损子企业的财务监管,司库系统上线率100%(除国开行因技术原因外),组织参加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培训,逐步实现对集团金融资源的集中管理、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提升集团整体资金效率。
(十六)关于对外担保方面。
制定《城控集团2025年对外担保计划》,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完成融资担保系统上线工作,打通融资系统与司库系统。严格执行新的担保政策要求,要求被担保企业在集团融资系统中输入季度报表,同时督促被担保企业及时更新融资担保系统数据,并跟踪财务状况,及时了解企业还本付息能力。
(十七)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
(1)制订《集团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明确“常规检查+突击检查”双轨排查模式,建立“排查-整改-复核-销号”分级闭环处置机制,将“四不两直”检查及“隐患随手拍”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流程。
(2)编制《集团施工安全管理监管项目清单》《集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关键环节监管标准;2025年,对17个在建重大项目实施“建设-施工-监理”三位一体协同监管,开展工程质量专项督查3次,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动态台账,实现项目全流程可追溯,重点项目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3)已对相关事故关联单位实施当年度“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先限制;制定《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决策层-督导层-主责层-落实层”四级责任体系,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将安全绩效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十八)关于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设方面。
(1)专题研究集团各部室之间存在的职责边界交叉及空缺问题,对集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避免职责交叉,补全监管空白。
(2)建立完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等2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批、审计监管、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具体要求。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大宗物资采购审计,推进司库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审批、审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提高集团全域管控水平。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采购、使用、处置要求,对清查出的所有问题资产逐一制定盘活方案。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健全投资决策及招标的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体系。对车辆和食堂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成对食堂、车辆维修、办公耗材等供应商的重新招标工作,进一步补齐后勤管理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效。
(十九)关于财务管理方面。
(1)将财务系统接口接入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每月资产管理系统房租应收数据与财务系统数据对接,并推送房租实收单据,根据房屋租赁商户、租赁项目生成房租应收款凭证,实现了数据共享。
(2)完成税控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方法对集团发票进行管理,并同步建立电子发票管理台账。
(3)完成费控系统上线工作,固化报销规则与审批流程,建立预设差旅费等报销标准,搭建报销系统刚性审核体系。完成子公司工会费用账自查工作,同时,按照《江苏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重点子公司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4)举办了财务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财务相关培训,鼓励财务人员积极参与财经类专业资格考试,提升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2025年以来,共有26人取得财务相关证书,并对相关人员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5)修订了《委派财务经理考核办法》,从监督管控、业务支撑两个维度细化委派财务经理考核指标,兼顾量化数据与定性评估,确保指标可落地,能指导委派财务经理充分履职。
(二十)关于审计监督方面。
(1)2025年度已按计划完成对供热公司、管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全面审计,以及对资产公司、供热公司两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并组织开展了覆盖全集团的零星工程项目专项审计等共计5项审计任务。同时,已将古保公司、能源集团、运河城建公司等3家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审计的单位,全部纳入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实施审计,实现下级子公司审计全覆盖。
(2)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增加集团各子公司工程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单位原则上都须在集团造价咨询入库服务单位备选库中选取第三方进行委托审计的要求,增加对第三方审计机构管理评价机制的要求。
(3)增加2名工作人员,分批分阶段从基层单位遴选人员到审计法务部进行跟班锻炼,充实审计力量。
(二十一)关于法律意识和法务能力方面。
(1)制订出台《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细化法律事务管理架构、职能边界、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法律顾问前置审批流程;逐步建立重大事项“外聘律师+内部法务”双重审核模式,2025年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目前,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及重要合同合规审查覆盖率已达100%。同时要求子公司发生或知悉法律事件时,及时向集团审计法务部提交书面报告。
(2)修订《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合同的签订和审核工作内容,明确合同前置审核要求,并要求子公司健全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将相关合同进行备案。目前,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及重要合同合规审查覆盖率已达100%。
(二十二)关于专家顾问外聘工作方面。
(1)严格对专家顾问外聘工作进行审批,长乐客栈、资产公司均已与相关人员解除了服务合同。
(2)出台《城控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对职业经理人的聘用、管理、考核作出明确规定。资产公司修订细化了《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办法》,明确了基本年薪占总薪酬的40%,绩效年薪占60%,同时为职业经理人量身设定了涵盖经营类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年度加分项及约束性指标(扣分制)的个性化、可量化年度绩效考核表,实现对核心经营、资产盘活、业态升级、安全维稳等关键任务的全方位量化评价。
(3)完成了对集团18家一级子公司法务管理现状的摸排,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集团法务管理工作办法》,同步修订《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前置审批流程,有效防控资源过度集中风险;逐步建立重大事项“外聘律师+内部法务”双重审核模式,2025年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
(二十三)关于大宗物资采购方面。
(1)修订《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评分标准适用条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须确定价格分权重,明确“低价优先”原则的适用情形,进一步完善大宗物资采购体系。组织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供应商管理办法》,健全准入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退出机制,细化供应商资质要求,明确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并报集团备案。
(2)在新修订的《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增加“对200万元以上采购须由集团会办通过后实施”以及对各子公司建立采购成本分析机制的要求,同时要求各子公司每季度对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进行分析,若发现价格虚高问题须及时调整,并报至集团备案。
(3)完成对长江水务和洁源公司的近三年大宗物资采购成本分析,形成了采购成本分析报告;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的日常监管,明确单次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大于等于200万元的,企业应将拟定采购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询价报告)报至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由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会办后实施。
(二十四)关于工程招投标方面。
(1)2025年完成零星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共发现4类32项问题,已出具正式报告并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子公司按时整改。
(2)开展2012年11月以来标的额400万元以上招标、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项目底册、中期评估报告;梳理统计巡察、审计及信访等途径反映市属国企招标投标领域问题,强化对集团重大项目的监管。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原则上严格控制异地委托第三方招标,如确有需要,经招标人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并报集团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相关公司对巡察发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修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同步强化流程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招标代理单位编标、审标及招标全程管控,实现招标代理选聘、编标审查等环节精细化管控,杜绝程序倒置、规避招标等问题,所有招标项目审批程序完备、代理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招标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
(3)进一步细化疏通检测排查等服务类招标流程,明确抢维修施工、疏通检测排查、测绘等一定期限内的重复性采购项目或者不同实施主体的同类采购项目的招标要求。
(二十五)关于工程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准履行监管职责,聚焦项目审批合规性、规划科学性、招投标规范性、决算合规性等关键环节,开展实施专项督查与动态管控,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零星工程项目专项审计、重点监管项目招标会办,强化对金额大、周期长、风险高项目的监管,严格落实“权责明晰、追责有据”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障项目合规高效推进。
(2)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变更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投资发展部、审计法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变更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审核;落实每周工程项目例会机制,监督各子公司定期开展工程例会,并将例会报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信息定期上传至工程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指导各子公司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变更审批流程,强调设计变更、签证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并报集团备案,目前变更签证审批科学透明、责任可溯,工程例会机制实现问题快速响应与成本精准管控,提升了工程建设的计划性和稳定性。
(二十六)关于资产管理方面。
(1)经排查,因历史原因,集团下属子公司涉及房产出租不规范问题。其中4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均依据相关制度重新招租,且租期在5年以内。集团将持续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制度,监督所属出租企业完善相关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进行租金评估,严格限定出租年限,规范招租流程,确保合法合规。
(2)修订《集团房产土地出租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租金催收工作举措,对欠租情况进行大力追缴。下一步,将继续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通过电话提醒、书面催收、发送律师函、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进行追缴。
(3)修订《集团房产土地出租管理办法》,明确出租企业加强出租房屋改扩建监管要求,同时要求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2025年,集团没有承租房改扩建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
(4)制定《闲置资产信息和盘活计划表》,积极洽谈意向商户、加大新商户入驻的前期扶持力度,2025年以来,已盘活面积共1.86万㎡。下一步,继续通过与属地社区联动、校企联合、带建设招租等方式,推进资产盘活利用,进一步提高集团经营性资产整体出租率。
(5)资产公司已对相关自营项目运营管理方式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运营质效。
(二十七)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制定并印发《城控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城控集团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城控集团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城控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深化思想认识,对照清单内容,扎实履职。2025年,集团党委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真正形成“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十八)关于监督力量方面。
调整、充实纪检监察人员力量。5家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再兼任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工作;明确并完成了各子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人员)配备工作。
(二十九)关于监督责任方面。
(1)向相关公司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反思会暨纪检监察建议送达会,根据纪检监察建议的要求,督促相关公司制定下发《专业分包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则5项。
(2)将近年来集团内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自我剖析材料》汇编以及专题警示教育片《激浊扬清 警钟长鸣》下发各单位,子公司已全部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3)制定并印发《城控集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明确相关考核要求,各子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人员)均在所在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4)组织集团内党员干部签订了《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三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开展了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结合党建考核工作对星级党支部进行验收,2025年,2个基层党支部被市国资委党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开展“一企业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活动,集团党委创建“身边有我”党建服务品牌,各基层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树党建子品牌18个;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赴南瑞集团、泰州城投等党建示范点参观学习。
(2)2025年,举办了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选派5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基层党务工作培训班,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履职水平。
(3)加大在青年职工、基层一线发展党员的力度,2025年共吸收22名预备党员,其中35岁以下党员13人,吸收积极分子28人;指派专人对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和审核把关,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全程纪实要求,对入党程序、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入党。
(三十一)关于选人用人方面。
修订《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建立招聘全过程审核和监督机制,招聘过程集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格把关招聘程序,严禁打招呼说情,提升了招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扎实落实《集团年轻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压缩晋升通道中不合理层级障碍,加强年轻干部的选拔培育,着重选拔集团和子公司“85后”“90后”“95后”年轻干部;开展上挂下派工作,从基层遴选优秀青年职工到集团部室跟班锻炼。
(2)修订《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交流轮岗相关要求,2025年,对3名达到交流年限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同时轮岗交流其他干部15名。
(3)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25年,举办基层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和财务人员校企合作培训班,集团子公司与河海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项目,新增6类产学研项目,成立1个“产学研教学实践基地”。
(三十三)关于专业型人才结构方面。
(1)抓好顶层设计,将集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纳入集团“十五五”发展规划重点事项,并完成编制工作。
(2)成立集团职业技能认定中心,建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财务、法务、融资、信息化等方面的储备人才库;持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专业认证资格考试和职称申报,2025年,集团下属18家子公司共申报专业技术职称86人,新取得专业技术职称78人、职业资格28人,各子公司均建立了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奖励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三十四)关于人才引进方面。
修订《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科学制定招聘计划,在招聘时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合理设置学历门槛,多次前往南京、常州等高校开展招聘工作,2025年以来,共引进优青5名,招聘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招聘总人数的35%。
(三十五)关于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城控集团党委对上一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实行“每月跟踪、督办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三十六)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对未彻底整改到位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对未完成事项建立编号登记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每月跟踪、督办销号”,动态更新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2)长江水务公司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固定资产设备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管网公司已进行资产清盘,将盘盈资产以台账方式进行管理,现已账实相符;长乐客栈成立结账小组,指派专人进行催收,相关应收款项已全部收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扛稳巡察整改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问题条条整改、措施件件落实。
(二)标本兼治固成效。将整改落实工作同完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化解一类难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服务中心促发展。坚持以巡促治,将巡察整改与集团各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围绕“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发展定位,紧密联系国企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和新要求,持续做大三大主营业务,不断优化业务领域布局,切实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奋力开创城控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111559;电子邮箱yzckdqb@126.com。
市城控集团党委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