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未加碘)年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未加碘)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未加碘)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01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20260702  

2、项目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未加碘)年度采购项目

3、采购金额:约110万元/年

4、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1300元/吨。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则以无效投标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2年。

6、项目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食盐经营资质: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并具备在江苏省范围内合法开展食盐批发销售的资格(外省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依法可跨省经营,视为满足)。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还须持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食品经营/生产许可: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适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须包含“食用盐”或“食品生产加工用盐”。(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品牌授权(仅代理商适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合规承诺:所有供应商均须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所供货物为原厂吨袋包装、未经过二次分装。如供应商为外省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还须提供已依法向江苏省盐业主管部门履行跨省经营季度销售信息告知义务的证明材料(可包括:主管部门出具的回执、电子邮件报送记录、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名单截图,或供应商盖章的《跨省经营食盐销售情况告知表》及报送凭证等)。(合规承诺须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跨省经营告知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812日至20260818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发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370138746@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1339061116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0901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3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0901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4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7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文汇东路249号

联系人:杨继业

联系方式:0514-8298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15345254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素

联系电话:133906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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