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扬州供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扬州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6月-2028年5月)年度供热工程无损检测入围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6月-2028年5月)年度供热工程无损检测入围单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供热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6 年 06月0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20260321号
2.项目名称:扬州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6月—2028年5月)年度供热工程无损检测入围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基础让利:
4.1本项目采用固定基础让利报价,不进行价格评审、不设价格分值,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载明固定单价及收费标准统一响应,不得自主下浮、上浮或另行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2 本项目收费标准严格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886 号)文件要求的80%执行,出机费不打折,单项工程无损检测费不足1500元按计1500元/项。
注:入围后,单项工程发包前,采购人将在入围单位中组织二次比价(在固定价格上进一步让利),价低者优先获得单项工程施工资格。
5.招标范围:中小型热网管道工程无损检测(单项工程无损检测费20万元以下)。
6.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成交资格,将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综合得分排序名单,顺延下一名成交。若有效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按流标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以上资质(必须具有RT、UT、MT、PT检测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无损检测的能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无损检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无损检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发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370138746@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1339061116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06月03日15:00分至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3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3日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4、本项目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供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5、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20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15345254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素
联系电话:13390611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