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6 年 04 月0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20260302号
2.项目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4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费率报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不超过0.295‰,机器损坏险保险费率不超过0.6‰,当年保险保额以上一年度财务数据为准,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财产综合险、机器损坏险,本项目不分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业务办理逐年投保,分年度出具保单。每年合同期满前,采购单位将依据中标供应商前一年的服务质量、理赔效率、合规表现、赔付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评估。若中标供应商评估合格,则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即整个项目周期内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若评估不合格、达不到采购单位的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与本次采购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 月27 日至2026年 04 月02 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发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370138746@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1339061116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 04 月 08 日9: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3
五、开启
时间:2026年 04 月 08 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4、本项目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5、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文汇东路249号
联系人:朱华卿
联系方式:0514-8298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17625857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素
联系电话:13390611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