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3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目编号:RHZH-20260110

2项目名称: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设定限价:控制价折扣率为5%,折扣率低于控制价折扣率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壹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5)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709

3、方式:发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370138746@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1339061116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4、售价:资料费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00分至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扬州市东关街357号长乐客栈街南书屋贵宾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扬州市东关街357号长乐客栈街南书屋贵宾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4、本项目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5、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东关街357号

联系方式 卜洋   0514-87807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15345254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素

联系电话:13390611164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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