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良纪念馆演出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2

 

 扬州市名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就其 潘玉良纪念馆演出合作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潘玉良纪念馆演出合作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1栋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23115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JT-YZCK-2025007号  

2、项目名称:潘玉良纪念馆演出合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给招标人,前两年: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不低于4.5万元的合作款项。第三年: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不低于11万元的合作款项。

5、采购需求: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原则,通过曲艺艺术与潘玉良纪念馆展陈功能的深度融合,弘扬扬州地方文化,挖掘潘玉良女士的艺术成就与人文精神,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传播平台,提升公众对扬州传统文化及潘玉良文化的认知与认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④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开始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12日至20251219,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1栋23层

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31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1栋23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45274377

五、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51231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1栋23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名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东关街27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5995135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1栋23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13645274377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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