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燃气阀门采购入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招标编号:JSTCC2552316405

一、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启动钢制阀门采购入围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货物:

物料名称

规格

型号

主单位

数量

球阀

DN65

Q41F-16C

只

1

球阀

DN20

Q41F-16C

只

20

球阀

DN15

Q41F-16C

只

50

球阀

DN100

Q41F-16C

只

50

球阀

DN25

Q41F-16C

只

80

球阀

DN32

Q41F-16C

只

100

球阀

DN40

Q41F-16C

只

200

球阀

DN80

Q41F-16C

只

300

球阀

DN50

Q41F-16C

只

400

截止阀

DN20PN25

 

个

2

截止阀

DN150

 

个

2

法兰式固定球阀

DN300

Q347F-16C(阀体材质WCB)

台

2

法兰式固定球阀

DN100

Q347F-16C(WCB)

台

4

法兰式固定球阀

DN200

Q347F-16C(WCB)

台

5

法兰式固定球阀

DN150

Q347F-16C(WCB)

台

20

法兰式固定球阀

DN250 PN16

Q341F-16C WCB

个

1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200

Z47F-16C

台

1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300

Z47F-16C

台

1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500

Z47F-16C

台

1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80

Z47F-16C

台

1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500

Z47F-16C-2FK

台

3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50

Z47F-16C

台

5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100

Z47F-16C

台

5

法兰式燃气闸阀

DN150

Z47F-16C

台

5

双放散法兰式燃气闸阀

DN200

Z47F-16C-2FK

台

1

双放散焊接式固定球阀

DN200

Q367F-64-2FK(A105)

台

1

双放散焊接闸阀

PEZ315-4C

 

台

10

双放散焊接闸阀

PEZ200-4C

 

台

130

闸阀

DN80

 

个

1

闸阀(消防)

DN100PN10

Z41H

台

1

止回阀

DN80

铸钢

台

2

止回阀

DN150

铸钢

台

2

金属缠绕垫

DN32

 

只

1

金属缠绕垫

DN300PN64

内外钢环

只

1

金属缠绕垫

DN20

 

只

5

金属缠绕垫

DN40

 

只

5

内外环金属缠绕垫

DN50

 

片

5

内外环金属缠绕垫

DN80

 

片

5

水用消声止回阀

HH44X DN80PN16

 

台

1

水用闸阀

DN25

 

台

1

四氟垫

DN20

 

只

1

四氟垫

DN500

 

只

2

四氟垫

DN200PN16 δ0.8mm

 

片

5

四氟垫

DN300

 

只

30

四氟垫

DN15PN16

 

只

70

四氟垫

DN200

 

只

100

四氟垫

DN150PN16

 

只

300

四氟垫

DN25PN16

 

只

300

四氟垫

DN32PN16

 

只

400

四氟垫

DN100PN16

 

只

400

四氟垫

DN80PN16

 

只

1,000

四氟垫

DN40PN16

 

只

1,000

四氟垫

DN50PN16

 

只

2,000

项目供货周期: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书10天内,放散阀采用焊接球阀。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和财务上须独立、合法运作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本项目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业务范围内;

2.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必须具备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人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或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5.投标人或投标货物制造商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8.投标人须保证本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在有效期限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11月3日8时30分到2025年11月7日17时00分在www.jstcc.cn 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与招标代理单位确认。提醒: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获取文件后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采用通过顺丰或其他可靠快递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到以下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1室,收件人:魏志鹏,联系电话:025-86639022,电子邮箱:X786945@163.com,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上邮箱告知: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 + 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自行送达的亦请邮件告知。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2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志鹏 

电话: 025-86639022

邮政编码:210011

(二)招标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448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PDF版本及WORD版本)、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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