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镇9MW渔光互补二期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公道镇9MW渔光互补二期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公道镇9MW渔光互补二期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11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YJYGFCG202403号

2.项目名称:公道镇9MW渔光互补二期项目监理

3.采购预算:36.73万元

4.最高限价:36.73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建设规模及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为3500万元,拟利用公道镇鱼塘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直流侧约10MWp,交流侧约9MW,采用单晶硅光伏发电系统,拟安装570WP光伏组件17992套,购置300KW逆变器30台。该项目储能系统已完成,建设规模为1MW/2MWh,放电时间为2小时,储能单元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全户外布置形式。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承包人需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全容量并网。(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7.采购需求: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含光伏组件的部分)的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工程施工期间及质量保修期。

9.质量标准:合格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信用承诺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售价:300元/份,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人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六、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4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7.5各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以充分了解施工环境、位置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等情况,采购人对现有的施工环境及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请各供应商结合现场实际综合考虑,自主报价。

7.6采购人名称已于2024年6月28日由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4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方式: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梦宇

电 话:0514-871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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