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广场线金轮星城段(新城河)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财富广场线金轮星城段(新城河)迁改工程,项目业主为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财富广场线金轮星城段(新城河)迁改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到两处已建管道迁改,分别为新城河维扬路至扬子江中路段和润扬佳苑南侧过开发东路段迁改。蒸汽管道管径分别为DN400、DN500,全长分别约300米、100米。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

2.1.2预算价:120.61万元,见工程招标清单和图纸。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4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富广场线金轮星城段(新城河)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报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供热有限公司网站”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确认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17:30前将投标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74847791@qq.com,并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21 日15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供热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14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季旗慧

电话:                  电话:1395272926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2748477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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