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组团一全过程跟踪审核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运河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组团一全过程跟踪审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YZDL24-0701

2、项目名称: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组团一全过程跟踪审核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1.5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固定价格采购,投标人的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若超过固定价格投标,则为废标。最终合同金额根据扬财办[2023]64号文-施工阶段付费标准的70%计取,计费基数为最终结算审核结果按实结算。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初步核对审核报告和全过程跟踪审核报告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估算编制、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代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75--2024712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7721室)登记报名。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300元,获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7260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七楼702室)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72609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开启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七楼702室)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与联系人预约。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3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大运河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7

联系方式:15705259373

项目联系人: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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