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4-2026年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6年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YZJYHJGS-202407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所需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
2、本次招标水处理剂液体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预计年使用量约16000吨。
3、最高限价:450元/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聚氯化铝与聚氯化铝铁执行同一价格。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自收到需方电话通知或传真后3天内将产品运抵需方指定的使用现场,交付使用。
5、服务期限:两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由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前三名为入围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资格声明(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生产商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招标人将拒绝该品牌产品的代理商投标。
制造商须提供生产所招货物的生产相关证明材料等,不接受生产工艺原材料中使用危废或者工业废料的产品。
①.须提供其为生产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①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全权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若中标后,原件须经采购人核验)
②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若中标后,原件须经采购人核验)
③生产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3、方式: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四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袁玲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四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名 称: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号
联系人:董石语
电 话0514-87826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电话:0514-87982240
项目联系人:袁玲
电 话:0514-8798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