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燃召开《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4-05-13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10日下午,扬州中燃公司邀请市级排水和燃气热力管理中心总工程师余伟开展专题宣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全体安全员等参加培训。

宣贯会上,余伟对《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内容进行逐条逐项解读,分享了一些燃气行业的典型案例,同时结合近期国务院督导组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对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来等问题,要求扬州中燃公司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安全设施等措施,杜绝重大事故隐患的产生。

本次宣贯会,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干部职工对《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辨识能力和业务技能,增强了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的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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