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运河北路北延段)10kV线路迁移(过路部分) | |||||
建设地点 | 江平东路-槐泗河 | |||||
项目概况 | 项目起于江平路运河北路互通,终于槐泗河南约80m,所涉及的施工节点为江运互通、上跨宁启铁路、下穿北沿江高铁路线全长约1.28 km,其中桥梁长度660m。规划为主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城市主干道。 | |||||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 批文编号 | 扬行审投资发【2023】38 号 | |||
批文名称 | 关于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 )快速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 |||||
招标范围 | 万福路及运河北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运河北路北延段)10kV线路迁移(过路部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内容。 | |||||
最高限价 | 投标最高限价48万元。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其他: (1)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线路迁移工程(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文件 售价 | 0元/份 | 图纸押金 | 0元 ☑退还不计息□不退还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投标截止 时间 | 2023年9月15日下午2时30分 | |||||
开标会 | 2023年9月15日下午2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合同 价款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送电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经终审后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 |||||
合同结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相关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从代理机构处获取。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3年9月12 日-2023年9月14日如实填写《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需包含投标人名称、邮箱、联系电话等)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61665589@qq.com(联系人:田明姣;联系电话:0514-80820678、15995140413,逾期不再受理。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田明姣 电话:0514-80820678 | |||||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