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其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各生产水厂及各子公司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SW-2023-001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SW-2023-001号
2、项目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各生产水厂及各子公司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8万/年,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标包划分:1个标包。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 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02月-2023年0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02月-2023年0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下的招投标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在 2023年05月6日至2023年05月14日17 :00 分前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窗口处(扬州市翠岗路48号)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 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应人员,委派人员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文汇东路24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电话: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玲
电 话:0514-87982240
八、供应商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行戴好口罩、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2、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