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3


我公司拟实施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该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需要,现对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招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

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

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建设地点及概况

汤汪污水处理厂位于广陵区汤汪街道运河南路与鼎兴路交叉口,目前已建成;北山污水处理厂位于邗江区槐泗镇沈营村,目前已建成。为了解两个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现状质量状况,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其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对指定的地块,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导则及技术要求,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方案,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及样品检测,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导则及技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技术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五、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环境评估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2 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3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土壤监测能力(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4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至少一名成员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5具有近2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业绩1项(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6具有符合现场采样规范的采样机(提供自有或租借的采样机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7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是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勘察确认函、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并向招标人递交经投标人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各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工作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未递交现场勘察确认函的不得参加投标。

集中现场勘察时间:2022年6月16日9:30在汤汪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签到,组织集中勘察。过时不再组织(北京时间,提前电联)

集中现场勘察地点:汤汪污水处理厂、北山污水处理厂

现场勘察联系人:黄肖辉  联系电话:18952789278

六、编制及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环保、土壤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七、合同的签订与支付

调查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后,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60万元,需进行单项报价,分别为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地块、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地块,中标单位将分别签订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两份合同总金额与中标价一致,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中标价即为合同包干总价,本金额包含合同总金额已含乙方为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人工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评审场地租赁费、专家交通食宿费、误餐费、赶工费、利润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等各类费用。

九、评标方式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经评审的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比价函;

(2)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审查需要的材料;

(6)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7)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2月~ 2022年4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1.1投标人请于2022年06月23日下午17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总师办(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号);

11.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其身份证参加投标;

11.3超过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招标人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肖辉

电  话:18952789278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docx

附件2(现场勘查确认函).docx

附件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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