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督导组到扬州中燃公司开展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22-05-26

  5月24日上午,江苏省第十督导检查组第三组李佩新组长带队,到扬州中燃公司液化气场站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骆俊东陪同,市燃管中心、邗江区住建局和扬州中燃公司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

  李佩新一行详细了解了场站的生产运行情况,检查了场站LPG储罐区、充装台等生产区域,认真查阅了安全生产基础台账。

  督导组对扬州中燃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示认可,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落实。督导组强调,安全生产大于天,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不懈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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