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桥街道排水达标示范区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双桥街道排水达标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邗行审投[202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
2 .2工程规模:对片区范围内4个住宅小区、13个企业单位、2个学校、2个商业广场和六条河道溢流口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面积约326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双桥街道排水达标示范区建设工程六标段(旺庭公馆、扬州市政府、双桥街道办等22个子项目)质量检测项目有关材料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 检测服务期: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2.5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基准价为49.84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2.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备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市政工程备案类备案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7 其它要求: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2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7.3 投标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5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本工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二楼咨询处窗口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报名联系人:袁工 0514-82129101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15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二楼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8.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人:张瑜、袁玲
联系电话:0514-82129101
2022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