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下属第一、四、湖西水厂单引桥数字式可移动全电子汽车衡,头桥水厂双引桥数字式可移动全电子汽车衡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式全电子汽车衡采购 。
2、招标范围:第一、四、湖西水厂单引桥数字式可移动全电子汽车衡,头桥水厂双引桥数字式可移动全电子汽车衡采购、安装及调试。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单台/套最高限价7万元,(四台/套)合计最高限价2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交付时间:交货期为中标签订合同后的30天之内。
6、质保期:18个月。
7、交付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指定送货点。
二、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3)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设备制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
(5)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料要求为必须项,如有缺失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单位应根据开标一览表要求报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应均为材料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及报价。
3、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招标文件中的、但本项目必需的文件和资料,投标单位应自动补齐。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必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以复印。正本、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包装要求:
所有包装必须经得起陆上,水上的运输,卖方应对包装的所供货物负责,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卖方负责提供所有的包装(注明免费)。
三、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 2021年11月17日
本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站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
递交方式: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文汇东路249号
电 话:0514-82980069
项目联系人:王海涛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式全电子汽车衡采购招标文件.docx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