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项目
因我公司零星装潢装修工程需要,结合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备案审批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响应并加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零星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2020年-2021年),现对零星装潢装修施工单位名录库进行招标。
1. 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零星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库项目
1.3项目内容:厂区及附属建(构)筑物的出新、零星装潢装修、修缮改造等工程。(公开招标以外)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潢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求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通报等被禁止或限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未尚在禁止期限内的;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或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的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必须在扬州市行政区内;
2.6近2年承担过扬州市区建筑装潢装修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且信誉良好;
2.7投标人须提供为所有参加洁源公司施工的投标人公司的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诺函。
2.8投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经评标后将进入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零星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以下称为名录库),根据我公司零星装潢装修工程需要,采用随机抽取或摇号的方式确定每次施工单位。
4.投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7最低限价:让利数额不得小于5%。
5.名录库期限
5.1名录库期限2年(施工期间如出现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
5.2每年根据我公司名录库考核办法对名录库施工单位进行测评,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将取消其入库。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09:00分—2020年3月27日05:30分(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审查文件与投标文件分册装订);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送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号,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处。
6.4联系人:周知联系电话:18952798117
7.评标方式及时间: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单位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综合确定合格投标单位,入选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评标细则详见附件),评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