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施工单位名录库项目
根据我公司污水管网抢维修及限额内污水设施新改建工程建设的需要,结合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为加强污水管网抢维修工作及限额内污水设施新改建工程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施工单位名录库,现对2019~2020年度施工单位名录库进行招标。入围名录库的施工单位单位,不保证在服务期内会承接业务。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污水管网抢维修及限额内污水设施新改建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库项目;
1.3项目内容:污水设施抢维修及污水设施改造、新建等工程的施工(公开招标范围外的);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求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通报等被禁止或限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未尚在禁止期限内的;
2.5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扬州市行政区以外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在扬州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且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同营业执照上地址;
2.6近5年承担过扬州市区污水管网、泵站或污水厂建设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且信誉良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经评标后进入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年度污水设施就管道抢维修施工单位名录库(以下称为名录库),根据需要采用随机抽取或摇号的方式确立每次实施的施工单位。
4、投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承诺在接到抢维修具体通知后两小时内组织队伍到达现场,并进行必要安全维护工作。
4.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9:00—3月26下午5: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送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83号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处(邮编:225000)。
6、评标方式及标准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单位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然后综合确定合格投标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家。评分标准见附件
7、联系人
孙钧18936221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