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不加碘)年度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简要说明: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不加碘)年度入围采购项目,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半年内的任何时间招标人根据需要向入围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入围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响应采购品目、数量要求供货,具体按实际供应量结算。
招标内容: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精制食用盐(不加碘)。
标包划分:1个标包。 本项目投标方须满足三家或以上方可组织进行评标,本次招标入围1家供应商,最终根据开标结果由经评审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入围有效期为2年,并签订相应服务框架协议。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0元/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自收到需方电话通知或传真后5天内将产品运抵需方指定的使用现场,交付使用。
服务期限:2年,并签订相应服务框架协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未注明的以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
(1)如为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经营精制食用盐(不加碘)的营业执照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商供货合同或有生产商供货合同的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1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文汇东路247号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物资供应处307室
报名资料: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视为未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9点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9点30分
地点:扬州市文汇东路247号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物资供应处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注明所投包号、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纸质版装订成册,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汇东路247号
项目联系人:王彪
电话:0514-8298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