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头建新路(福康路-书安路)、书安路(建新路-长相路)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 .2工程规模:建新路(福康路-书安路) 道路全长约 450 米,宽 24 米,主要实施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绿化、路灯工程等。
书安路(建新路-长相路) 道路全长约 225 米,宽 14 米,主要实施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绿化、路灯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湾头建新路(福康路-书安路)、书安路(建新路-长相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有关材料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 检测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的70%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必须同时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备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市政工程备案类)。
②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市政工程材料及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7 其它要求: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2 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4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 月 26 日至2023年10月 9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招标文件售价:无。
报名联系人:曹工 0514-87116778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 17 日15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8.2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2023年9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