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扬国资〔2020〕24号)

发布时间:2020-07-22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扬国资〔2020〕24号




  



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扬发〔2019〕44号)精神,结合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2020年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及《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责任分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一、《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1.重视企业文化阵地和平台建设,不断夯实企业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丰富建设载体,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努力培育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新时代先进文化要求相统一、与企业经营管理相融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和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责任处室:办公室(党办)、党群工作处)

2.进一步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企务公开,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畅通产业工人参与相关法规政策制定、重大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渠道,使产业工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职代会)审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产业工人意见和建议。(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

3.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特别是担任各级各类代表、委员和挂职、兼职的产业工人的参政议政能力,广泛开展产业工人献计献策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提升产业工人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实效。(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

4.制定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办法,推动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骨干团队和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不低于成果转化奖励金额的70%。(责任处室: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5.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名师带高徒,推广企业学徒制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到2020年,全市企业新型学徒达2000人以上。到2020年,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责任处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6.完善职业教育学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要求,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街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推进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由国企带头,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完善技能人才成长“双通道”;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责任处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7.按照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原则,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制、年薪制等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责任处室: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8.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推动职工劳动报酬增长和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一线职工的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责任处室: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9.实行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产业工人应保尽保。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责任处室: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1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产业工人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强失业动态监测,保障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促进产业工人稳定就业,实现与企业合作共赢。(责任处室: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11.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确保产业工人的生产安全和生命健康。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

12.改进工会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深化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以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为重点,坚持服务资源、力量配备向基层倾斜,加大工会经费项目化补助力度,建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津贴制度,推进工会干部双向交流,强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扩大有效覆盖,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处室:党群工作处)

二、《2020年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

13.加强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增强产业工人自豪感、使命感、责任感。重视企业文化阵地和平台建设,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当中国好网民”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责任处室:党群工作处)

14.突出制度保证。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民主管理主题活动。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有效参与企业管理。构建市、县(市、区)、企业三级劳动关系组织网络,建设规范化法律援助平台,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指导、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康杯”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体检数据库,实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

15.分类指导推进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以改革的高质量服务发展的高质量。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产业、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产业工人队伍实际,分类推进改革。国有企业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融入企业党的建设、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各环节,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动改革举措逐项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总结推广民营企业关爱员工、促进员工成长等经验做法。(责任处室:党群工作处)

三、《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16.积极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督导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探索建立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创新成果参与收入分配的薪酬机制。(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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