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春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各部室、各单位:根据政府办通知要求,从3月23日(星期一)起,实行春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9:00-12:30;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18:00。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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