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服务

二、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新建高架桥约6.9公里,互通式立交2座,地面道路约7.85公里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主要涉及道路3条:1、运河南北路:北至铁路桥南,南至太平路以南200米。2、万福快速路:西起运河北路,东至万福大桥。3、沙湾路:北起万福快速路,南至万福路

2)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次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聘请专家、成果提交)、监测(含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聘请专家、成果提交)、验收(含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等,并分别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续服务等

3)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利部门报批审核通过,施工期检测同施工工期。

4)质量标准:合格。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最高限价:46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100%。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设施技术评估等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①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资格审查合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4)拟投入项目组人员汇总表

5)承诺书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可用法人证书代替)复印件

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9)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缴纳社保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施工单位自行下载

报名联系人:姚工  电话:18151448897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姚工   电话:18151448897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史可法路58-21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13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  话:18151448897

办公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8-21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合理低价法(招标文件)S611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检测服务.doc

 

 

 

联系我们